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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打工仔在連登討論區發文,分享自己「搏炒」經歷。事主說自己在一間公司已工作十多年,「冇功都有勞」,偏偏工作這麼長時間,老闆給予他的工資升幅甚微。為了得到自己應有酬勞,事主劍走偏鋒,想以「搏炒」方式領取長期服務金,以作補償。可惜,他上班天天睡覺,放工後又去「秘撈」,老闆還未有辭退他的意欲。網民聽到事主遭遇,都叫他繼續留在公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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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圖即了解事主分享和網民回應:
事主:公司人工低,做咗十幾年都無乜點加人工,老細又唔睇重我,而家做到心灰意冷。諗住等老細炒我,拎長期服務金,但老細就想我自己走,1蚊都唔想賠畀我。喺公司做咗十幾年,無功都有勞,都係想拎返自己應得嘅嘢,有冇方法可以令佢炒我?我而家都已經成日係公司瞓覺,夜晚再出去秘撈都唔炒我。
網民A:唔炒咪仲正。
網民B:咪日日Hea。
網民C:秘撈都唔炒咪繼續做囉,仲走嚟做咩?
網民D:咁都唔炒就享受吓,好多人日日做到牛咁。
網民E:每日都喺公司逐個位行埋去問人食唔食腸仔,做嘢自言自語,突然爆句勁大聲嘅粗口。
網民F:直接in多份工,而家呢份唔做嘢可以當被動收入。
網民G:咁咪幾好 有得hea又唔使擔心畀人炒,你有呢個心態已經可以喺公司橫行霸道,用工作時間做其他嘢搵外快都幾好。
網民H:咁日頭直接做其他嘢,一個時間賺兩份人工。
網民I:做隻鑊出嚟。
網民告訴事主現時工作環境輕鬆,又可以偷懶休息,為何還想被老闆辭退?既然事主老闆不理會他的偷懶行為,事主倒不如直接在上班時間做其他工作,實行一個時間賺兩份人工。
根據僱傭條例,打工仔根據一份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,僱員被解僱時僱主需要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。不過,事主要留意,若然僱主解僱他的理由為嚴重過失或裁員等,則不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。換言之,若然事主經常偷懶,甚至多次無視老闆指令,隨時可以被老闆以嚴重過失理由辭退,失去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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